近日,《检察日报》“廉政周刊”记者调查发现,在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艺术官员”贪腐比例呈上升趋势。他们或利用所谓“艺术家”身份沽名钓誉,为自己的仕途积攒“人气”;或通过各类官方和民间的协会搭台,通过“艺术作品”疯狂敛财。(检察日报1月27日电)
近年来,官员兼任书协“主席”,官员建立“文化圈”已成为官员名利双收的新途径。尽管前段时间新闻媒体爆出某些企业高价收藏官员作品当“镇厂之宝”,一旦官员卸任价值不再,甚至在官员落马后都急于撤字,撇清关系等相关新闻让人唏嘘不已,但根据中国书协理事网的全国各省级书法家协会主席团名单显示,河南、河北、福建、广东等十余省份书协仍有官员任“主席”的现象。不禁让人打个问号,官员兼任书协“主席”有何“好处”?
客观来讲,一些官员纷纷愿意兼任书协、画协“主席”的“好处”无外乎是借名升值,一方面是提升自身价值,借书画等雅好武装自身文化素质和涵养,博得好口碑好形象;另一方面是提升自己作品的价值,担任“主席”以证明书画作品的价值,从而卖得高价格的书画作品,让权力成为“雅号”的代金卷。
其实,在这些官“主席”里,不乏有寥寥可数的书画真正爱好者,但绝大多数是金钱、利益和权力的爱好者,他们被权力和金钱蒙住双眼,陷入“满眼黄金”的泥潭,抛人民利益到脑后,最终只会落得人财两空的局面;另一方面官员“卖”作品透露出官员为生存所逼,制度所迫、文化所染的“为官现状”。试想谁不想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为官,若不是为一月两三千的工资担负不起沉重的家庭重担,谁愿意冒着坐牢的风险贪污受贿?官员“卖”作品不仅透露出为官之路的奸险,更透露出机关选人、用人、管人的“脏乱差”,要想改变公职队伍的整体形象,需要打破官场严格的等级制度、金饭碗和“一把手”坐拥天下的根本制度,并将权力关进监督的牢笼,有进有出,有上有下,才能点燃公职队伍工作热情,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文/文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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