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延安市、榆林市政府发布人事任免通知。具体如下:
延安市
(资料图)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王军同志延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肖杰同志延安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职务,退休;
免去王鹏飞同志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刘卫国同志延安市接待处副处长职务。
肖杰同志退休时间从2023年2月1日起执行。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孟明辉同志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延安市教育局: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高巧玲同志延安开放大学副校长职务。
延安市公安局: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曹林安同志延安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志斌同志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免去赵建斌同志延安市公安局永坪分局政委职务;
免去罗军理同志延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政委职务;
免去王晶同志延安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政委职务;
免去呼延江涛同志延安市公安局永坪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晓清同志延安市公安局永坪分局副政委职务;
免去吴光明同志延安市公安局延河分局政委职务;
免去刘志文同志延安市公安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委职务;
免去张学龙同志延安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支队长(主任)职务;
免去范建富同志延安市公安局交口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秦林仓同志延安市公安局交口分局政委职务;
免去霍起森同志延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职务;
免去刘玉凯同志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职务。
延安市财政局: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朱晓冬同志延安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焦红卫同志延安市会计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军同志延安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常诚同志延安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主任职务。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邵瑞华同志任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交通运输局: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洪同志任延安市公路局副局长;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水务局: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孙珺同志延安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怀瑞同志延安市地下水工作队队长职务;
免去程元萍同志延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延安市农业农村局: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白生斌同志任延安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健同志任延安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免去樊青春同志延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潘怀良同志延安市植保植检站站长职务;
免去南建功同志延安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思文明同志延安市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任永国同志延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白生斌、张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付艳雨同志任延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刘正年同志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虎林同志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卫东同志延安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延安市审计局: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郝秀芳同志延安市审计工作中心(陕西省审计厅延安审计处)主任(处长)职务。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新光同志任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延安分局局长;
免去梁建军同志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延安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高景扬同志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建军同志任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支队长;
免去呼世慧同志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延安市林业局: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王思柏同志延安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田向东同志延安市劳山国有林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范忠兴同志延安市桥山国有林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金小平同志延安市桥北国有林管理局(市子午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延安市乡村振兴局: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高延宜同志任延安市乡村振兴局副县级督查专员。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招商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延安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延安商会):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米豆同志任延安市招商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延安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延安商会)副局长(副会长);
席建勇同志任延安市招商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延安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延安商会)副局长(副会长)。
以上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李建军同志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鹏同志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延安市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彬同志任延安市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榆林市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免去:
麻顺宽的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
朱兆飞的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张继孝、黄晔的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王雷涛为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挂职期限自2023年2月起,为期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通知)。
榆林市科学技术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秦凤祥为榆林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期限自2023年2月起,为期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通知)。
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免去:
张小雄的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榆林市统计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张治雄为榆林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由试用期时间算起)。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马宏革为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由试用期时间算起)。
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邵小军为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由试用期时间算起)。
榆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张虎敦为榆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由试用期时间算起)。
榆林市应急管理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薛煊为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由试用期时间算起)。
榆林市审计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刘二康为榆林市审计局副局长(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由试用期时间算起)。
榆林市体育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徐曙光为榆林市体育局副局长(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由试用期时间算起)。
榆林市统计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常斌为榆林市统计局副局长(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由试用期时间算起)。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高飞为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由试用期时间算起)。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刘建平为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江波为榆林市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文国为榆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东生为榆林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榆林市人民政府驻北京招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登成为榆林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榆林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苏州)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军的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温渊的榆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琚向荣的榆林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职务。
榆林市公安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董宪为榆林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正县级);
张亚斌为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局长;
郝桄东为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免去:
刘世津的榆林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杜志龙的榆林市公安局副局长、榆阳分局局长职务;
刘仁亮的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杜林的榆林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政委职务;
拓兴华的榆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胡少彬的榆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职务;
郭峰的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工业区(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局长职务。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免去:
刘岳山的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石小军的榆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免去:
温建斌的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朱冬娥的榆林古城保护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榆林市能源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免去:
王怀贤的榆林市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榆林市体育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免去:
李建林的榆林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王斌为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由试用期时间算起)。
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杨欣为榆林市公路局局长(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由试用期时间算起)。
榆林市供销合作社: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石彦民为榆林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免去:
朱维胜的榆林市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榆林科创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张伟为榆林科创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
赵志平的榆林科创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榆横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张军为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榆横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张伟为榆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榆林市粮食批发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常建宏的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职务;
刘乐欢的榆林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榆林市信息中心、榆林市联合征信中心)主任职务;
李孝伟的榆林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推进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榆林市商务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党新军为榆林市口岸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党新军的榆林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李强为榆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林市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强的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榆林市外事外经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杜伟为榆林市招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杜伟的榆林市外事外经局副局长职务。
榆林市司法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李明为榆林市公证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加建中的榆林市公证处主任职务。
榆林市教育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尹增岗为榆林市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
免去:
贺靖的榆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高建雄的榆林市教育教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封三广的榆林师范学校校长职务;
王金鑫的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榆林市分校校长职务;
苗永昌的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榆林市分校副校长职务。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免去:
李剑的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高亚雄的榆林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子文的榆林市农垦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高玉军的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李清的榆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榆林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斌的榆林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榆林市财政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免去:
常启彬的榆林市企业财务中心主任职务。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李喜荣为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榆林市地方病防治所)主任(所长)(试用期一年);
柴小青为榆林市老龄健康与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春耕的榆林市老龄健康与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群的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沈锐、张海旭的榆林市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免去:
张泽宁的榆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狄龙的榆林市林业产业开发中心主任职务;
拓飞的榆林市造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免去:
任文祥的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站长职务。
榆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免去:
徐增宏的榆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榆林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任命:
李军为榆林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榆林市统计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免去:
张治雄的榆林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职务。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免去:
张亚飞的榆林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中心主任职务。
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免去:
李齐国的榆林市铁路民航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郑宏伟的榆林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免去:
张伟的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延艳东的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马腾的榆林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榆林市审计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免去:
思文耿的榆林市审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榆林市民政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免去:
张会堂的榆林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黄鹤的榆林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职务。
榆林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免去:
张军的榆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贺光伟的榆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决定,免去:
赵晔东的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常庆磊的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主任、基建处处长职务;
王全的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职务;
刘汉鹏的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林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志荣的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冲、朱砚沉的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农学院副院长职务。
榆林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2023年5月10日,榆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任命:
崔渊为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尹增岗为榆林市教育局局长;
高小峰为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军为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蔡文东为榆林市审计局局长;
张静为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
杨扬的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沈效功的榆林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李胜元的榆林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崔渊的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高怀和的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玉团的榆林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双亚萍的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来源:延安市人民政府、榆林市人民政府
编辑:昭月
责编:李杉
审核:赖婷
终审:张家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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