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因受贿600余万元被判死缓,现在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由于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并获嘉奖,市二中院近日裁定准予马德减刑一年,这已是他第三次获减刑,减刑至有期徒刑17年。
前不久网上吵得很热的“五毒书记”张二江减刑出狱的事件尚有余温,现在又出来个被判处死缓却三度减刑的马德,瞬间又激起了广大网民的舆论大战。许多网民表示“很无语”,因为大家会一直认为“如此十恶不赦之人,不应该获得减刑”。面对腐败,社会永远要保持“零容忍”,这也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狱中服刑人员因表现良好、认真积极改造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获得减刑的奖励,本来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也是人们普遍认同的。但服刑人员一旦换成了“官员”,人们的神经顿时会变得紧张起来,一方面说明人们对官员腐败深恶痛绝的心情,另一方面也表露出老百姓“仇官”的心态。前者当然是好,但如果一旦出现“仇官”心态,这将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信号,干群关系一旦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也必将危及党的执政地位。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的威严在于不因权重位高而网开一面,也不会因人情世故而徇私枉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老百姓犯了法势必受到法律的制裁,官员犯了法更要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普通老百姓入狱后真心改造可以获得减刑,为何所谓的“官员”获刑入狱后就不能“痛改前非”,争取减刑的机会呢?所以我们在对待“死缓贪官获减刑”事件是更要理智和客观。
(文/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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