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高法、高检“会签”文件精神
江安县检察监督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执行
通讯员(黄强吴安琪)报道:11月4日从四川省江安县检察院获悉,该院首次监督江安县法院执行的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经民事行政检察科的监督,案件当事人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这是该院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通知后取得的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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