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司机,被一些人称为“二号首长”,级别不高,但有着“特殊权力”。新安县政协原副主席高某的司机王某,就深谙此道。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就在这10个月内,王某通过购买假餐饮、住宿发票,虚开加油发票报销的方式,骗取公款47万余元。(5月22日《河南商报》)
可是,区区一个司机,为何能在短时间内堂而皇之地骗取如此巨额的公款?因为高某曾对新任电业公司总经理寇某说,“以后我的一些费用发票会让王某来报销。”寇某说行。于是,有了高某的“授权”后,王某每次拿着发票去报销,基本都没有遇到阻碍。寇某称,“之后每次报销,王某都会和我说,‘这些都是高局长(高某)的公务接待费用’。”
真是让人震惊。就因为高某的一句话,其司机骗取公款的道路就畅通无阻,一路绿灯。
其实,司机只是一个平凡的岗位,但领导的司机,因为沾上了“领导”二字,便貌似有些不平凡。因为接触领导可以先接触司机,领导的态度也可以通过司机表现出来。于是,司机这类本该很朴实的群体,就俨然成了某些人眼中的“二号首长”,狐假虎威地横行大摆。
回到这起事件,王某在外地购买的假发票,难道就和真的一模一样吗?寇某作为公司总经理,经手的发票千千万万,难道就真的辩不出真假吗?还是说,压根就不想辩,因为王某的行为是高某的“授权”,因为高某是县政协副主席,不敢得罪,甚至能再走近些更好。
如果说只是寇某个人的“小心思”也便作罢,毕竟众人都渴望着能够攀龙附凤。但笔者以为,此起事件暴露出的,更是经费报销上的巨大漏洞。因为领导的一个招呼,司机便可直接拿着发票全部报销。没有监督,没有审核,没有控制预算,没有详细名目,一句“这些都是高局长的公务接待费用”,便让公家财产畅通无阻地流入私人腰包。
我们不知道是当地没有明确规定,还是有规定没落实,但不管是哪种,都凸显出相关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公款的花费首先必须得有预算的控制,其次报销的过程也必须有一整套流程,而且花费不能超标准,发票须与事实相一致。否则,不止司机,其他人也将妄想着能从发票上捞一笔。
作者:龚书
| ||||
Copyright @ 2001-2013 www.chinajk.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健康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登新闻、资讯等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未经书面授权,转载注明出处
未经中国健康网书面授权,请勿建立镜像,转载请注明来源,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