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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26-013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陶梅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陶梅娟女士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244,1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在遵守减持相关规定前提下,计划减持红宝丽股份不超过310,000股。 陶梅娟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0.04%。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宝丽”)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陶梅娟女士提交的《关于减持红宝丽部分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陶梅娟 高级管理人员 1,244,154 0.1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陶梅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44,154 股。计划在获批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0.04%。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之日起一年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进行转让,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日,陶梅娟女士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综述,陶梅娟女士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况,并将严格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关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五、备查文件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