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申艳芳,是河南省武陟县人民医院的护士,丈夫是医生。2002年我二姐的孩子因病住进本院医治,由于儿科主任秦毓霖极端不负责任,误诊误治导致孩子 死亡的事故发生。院长王小国为了阻止家属鉴定却在孩子死亡后的10 分钟做出,让我去做二姐家属的思想工作,否则停止我的工作。半年后,经焦作医学会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秦毓霖夫妇又拦着打我和我的孩子,我大姐申春芳 听到哭声前来劝阻,也遭到他们夫妻殴打。秦毓霖通过关系以自己多年的老颈椎病定为轻伤,导致我们姐妹各坐一年冤牢。而且院长王小国无缘无故也停止了我丈夫 的工作,致使我们一家生活极度艰难。为了维护我们的权益,我们姊妹从此走上了艰难的上访路途。
第一:就故意伤害一案,我们有人证(录音、物证 (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证明秦毓霖在纠纷多年前就有颈椎、腰椎病史,根本没有伤。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把案卷转会河南省高级法院审理此案,河南省高级法院却 至今不给公判。 第二,就我们夫妇劳动权益一事,河南省焦作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核委员会作出了焦政信复【2009】13号终结处理意见。该终结处理意见称:解除劳动关系用人 单位可以不用提前30天通知当事人,不用例行手续就可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而且用人单位还不用补交解除前的养老保险金。该处理意见完全是一纸违背《宪法》 《劳动法》错误的复核意见。国家信访局给我们写涵让河南省信访局秉公处理,河南省信访局却说:“国家信访局的工作人员不懂,焦作市政府是终结处理意见,即 便是错误的,我们也无权纠正。”省里至今也不给正确监督,反而上下串通不给处理,致国家信访条例是一纸空文。
2009年11月我们在全国人大 和国家信访局正常上访,被遣送回家后当地政府却将我们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关押,这期间也不做任何证据调查,在没有任何证据,也明知我们没有犯罪 的情况下转到当地检察院。我们去找河南省武陟县政法委书记马金洲说:“把你们姊妹刑事关押的是北京公安局的指示(家属已经去北京咨询过最高检察院、北京公 安局并没有下什么指示)。马金洲书记还说,只要被送进马家楼和久敬庄的,回来以后都要拘留判刑,这是国家规定的,你们去北京、省里也没有用、去了都是白 搭,上级都是忽悠人不办事,谁相信上级领导都是天真幼稚,现在你们已经损害了两个家庭了,如果再告下去的话,亲戚朋友谁沾边谁进监狱。俗话说:屈死不告 状,你们如果再给我说冤,就不要找我,只有你们说不冤了,我才帮你们找个捷径。”这上面的话就出自一个县政法委书记之口(均有录音为证),简直是目无王 法,一手遮天,传改宪法,滥用职。家属多次找武陟县信访局局长赵步良,都是推诿不理,想见县委书记父母官更是难上加难,接待日如同摆设、幌子,县委书记换 了一茬又一茬却无人管问。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我们合法的权益,却冤上加冤,一起冤案变成数起冤案,半年后(2010年6月19日)武陟县公安局强制将我 们姊妹释放,至今不给公道。母亲陈秀连为两女儿鸣冤上访,政府多次派车人堵拦限制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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