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业发展是端牢国民饭碗的根本
把握农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加强建设现代农业的紧迫感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成就显著。 从当前情况看,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任务十分艰巨。我国部分农产品供给增幅赶不上需求增长速度的矛盾已经显现。近年来,城乡居民对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发生了重要变化。为了满足社会对农产品快速增长的消费需求,近年来我国对部分农产品的进口数量明显增加。我国是一个人均农业自然资源稀缺的国家,需要合理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以减轻国内的资源和环境压力;但我国又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必须牢记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发出的警示:“我国有13亿人口,只有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才能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从我国的国情看,再靠增加自然资源的投入来发展农业已没有多少余地,再靠增施化肥农药来增加农产品产量不仅提高成本更会破坏环境。因此,要端牢我们自己的饭碗,就必须加快建设现代农业,舍此别无他途。
建设现代农业,离不开大兴农田水利、加强科技服务、不断提升农业的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更离不开深化改革、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挥体制机制优势,激发农业生产要素本身的活力。加快农业经营体系创新、提高农民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化、社会化程度,已成为建设我国现代农业必须突破的一大瓶颈。
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制度保障
当前,农业农村领域正在发生一系列深刻变化,家庭经营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发挥统一经营的作用去寻求解决的办法。随着农业人口的逐步转移,我国农业家庭经营的规模也将逐步扩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逐步形成。要因地制宜推动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还要从实际出发推动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间的联合与合作,向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社会化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在推动这“两个转变”的基础上,逐步构建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
维护农户合法财产权益,优化生产要素组合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前提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户间的合作与联合,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社会化经营服务体系,都离不开农业生产要素的必要流动和优化组合。因此,必须建立严格的制度,切实维护好农户的合法财产权益,才能为农业生产要素的顺畅流动和优化组合创造适宜的环境。
从农户的合法财产权利得到法律有效保障,到农业生产要素真正进入流转,其间还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首先是信息对称与服务。如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提供土地租金的参考,关于合同的签订以及纠纷的调解等等。其次必须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业生产要素流转的主体是农户,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切不可不顾农户的意愿强制推行。采取什么样的土地流转、集中和规模经营的具体形式,应当尊重农民的意愿。发展农民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既可以发展规模经营,又能维护农户经营主体的地位。
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是建设现代农业的现实途径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农民合作组织有了明显发展。但总体看,还普遍存在着经济实力弱、经营规模小、服务水平低、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在我们这样一个小规模经营农户所占数量巨大的国家,不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就难以真正发展现代农业。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因为合作组织能够在保持农户主体地位的基础上推进生产的社会化。因此,要根据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把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放在创新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位置。既要把它作为发展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现代农业经营体,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和社会化程度;又要把它作为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渠道,使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更多地向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组织倾斜,以形成更多有效资产和现实生产力。这不仅能提高合作组织的经营效益,更能增强合作组织在农民中的凝聚力,以吸引更多农户自愿参与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从而推动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加快我国现代农业的建设步伐。
当我们看到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三农”的内容,每位农民心里暖暖的,更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们要撸起袖子,在惠农政策的支持下,加油干,好好干,减少不平衡的发展需要我们每个国民共同的努力,农业发展助力脱贫致富是向党和人民交上的最好答卷!
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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