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乡村振兴必须有强劲的内生动力
12月10日,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在成都举行。全会指出,要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一体布局,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发展川粮(油)、川茶、川药、川菜、川竹等特色优势产业,深入实施村容村貌“六化”工程,突出抓好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建设一批“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达标村。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功能形态,统筹推进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县城建设,积极开展公园城市建设试点,扎实推进“百镇建设行动”,强化城镇管理,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振兴乡村战略,第一次将乡村振兴提升为执政党的战略,为中国未来农村发展指明了方向。要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我们必须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发展之路,避免工业化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农村衰落。乡村振兴是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和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实施的,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我们既要警惕对乡村发展的乌托邦化,也要防止腾笼换鸟式的伪乡村振兴。因此,真正的乡村振兴必须有强劲的内生动力。
增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要真正的乡村振兴要义。振兴的乡村仍然是农民的乡村,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尽管乡村振兴需要外部的资金、技术和人力的进入,不能将乡村封闭起来,但是在实施振兴乡村战略中,要避免简单地将农村变成企业家的投资场,避免企业家将农民的土地、山林和草场流转以后而将农民排除在外。只有农民参与和主导的乡村振兴才是真正的乡村振兴,离开了农民的参与,即使将乡村建设成花园,那也不是乡村振兴,只是增加了一个旅游景点。
增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要提升农民能力提升也能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为此,要为农民提高生产、经营和管理等素质提供必要的有效途径,提升农民作为乡村振兴建设主体的能力;通过教育、培训、宣传、典型引导、边干边学等方式,帮助农民了解、熟悉参与村级事务决策、协商和监督的权利、规则和技术,提升农民作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和受益主体的能力;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逐步培养农民作为乡村振兴主体的责任意识。此外,还要鼓励和支持农民结合当地的社会和文化特点,自主讨论、协商制订乡规民约,自我规范和约束其作为乡村振兴主体的责任和行为。(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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