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齐玉在19日上午举行的十九大新闻中心“加强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记者会上表示,“为官不为”在干部队伍中属极少数。齐玉指出,应当承认“为官不为”现象存在,但这在干部队伍中属于极少数,是有些地方的个别现象。齐玉表示,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气象更新。在新形势下,干部队伍普遍经受了深刻思想政治洗礼,精神面貌正发生新的良好变化,绝大多数干部都能立足岗位、奋发有为、尽职尽责,他们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中国网2017年10月19日)
笔者认为,长期以来,“为官不为”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领导干部怕担责任,宁愿少做事,不想创新,不愿干事,存在畏手畏脚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监督部门要在“严”字上下功夫,严格考核工作实绩,对“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严格问责。
治“为官不为”要首先强化教育,提升干部思想认识。个别干部出现“为官不为”的问题主要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识不足、理解不够,对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主动适应不够,主动调整自己的行为和作风不够,因此工作中一时出现不敢为或者不想为问题。加强教育引导,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干事创业的动力。
治“为官不为”要注重提升干部能力素质,解决不能为的短板。对于能力的不足和不适应,要通过强化党员干部业务学习培训、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帮助他们更新知识,提高能力素质,补足能力上的不足和短板。
治“为官不为”要强化监督。要强化明察暗访力度,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发现“为官不为”问题。对作风漂浮、对于作风不适应的,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的力度,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真正让干部不敢懈怠、不能渎职。最重要的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大力提拔重用那些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让那些不想干事、不干实事的干部没有市场,同时还要受到通报曝光和问责处理。
治“为官不为”关键要完善考核机制。要严格考核工作实绩,首先要科学研究和设定绩效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全面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并把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严格问责,绝不手软。并且要建立以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和公平竞争、能上能下的干部选拔机制,才能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让广大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王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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