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7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通过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由此可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极为重要的一环,规范保险销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以往的保险销售过程中以夸大保障、偷换概念、以停促销、混淆视听生存金变利息、避而不谈犹豫期等手段来诱使消费者购买的销售误导现象频繁发生,保险纠纷不断上演。在监管实践中,由于涉嫌销售欺骗误导的保险消费投诉,大多缺乏客观证据,导致此类投诉往往陷入保户“说不清”、保险机构“辨不清”、监管部门“查不清”的尴尬境地。而此次实施的保险“双录”就是投保时,录音录像。记录方式可有两种:一是为录音、录像同步采集。二是为录音、照片、投保声明书同步采集。可以看出保险“双录”办法的出台,既是治理销售欺骗误导、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提高保险监管处理保险消费投诉工作效能的需要。这场从源头整治销售误导的行动,恰好给一些保险公司提供了“休整期”,可使保险公司静下心来去思考、去研究,究竟从何处着手,才能实现经营方式从粗放型向精细化方向转变。
保险业健康发展是十九大关于全民参保计划的保障,而保险 “双录”决定的出台则必将利于保险业健康发展。点赞保险“双录”,全民参保“有戏”!(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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