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前不久,中央纪委信访室接到实名举报,反映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大白峪社区党支部书记唐继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村干部去重庆等地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儿子婚礼和孙女满月礼。经查属实。目前,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对唐继和大操大办等问题立案调查。
村干部是指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的、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
作为一名村干部,就应该时刻牢记党和国家的重托,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把人民群众的事情解决好,积极为他们谋福利,带领村民走上致富之路。但是有部分村干部并不以为然,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大肆敛财,大摆宴席,收受贿赂,把国家的多项惠民政策、涉农资金想方设法的并入自己的腰包,一发不可收拾,还公款吃喝、旅游,这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也玷污了人民的公仆这一伟大的身份。也忘记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严重的损害了村官群体的形象,破坏了社会和谐。
在笔者看来, 对基层的权力约束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打出一套“组合拳”:一是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对“村官”的监督和管理。二是加大对“村官”的教育培养,提高其法律意识,使其正确认识和使用权力,做到真正的为人民服务,造福群众。当然,严格的监督、查处、打击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人都是存有侥幸心理的,只有高悬一把利剑在头上,才会知道收敛自己的本性。
对这种接连顶风违纪的更应该依规依纪严肃查处,起到一个“查处一起,警醒一片。”的作用。(文/钟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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