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纪检干部提拔任职前听取纪委干部监督室意见。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济南市纪委印发《中共济南市纪委济南市监察局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六大职责,以及需要重点抓好的五项工作,从制度上严防“灯下黑”、设置纪律“高压线”。(人民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党中央这样的认识,就是要让权力得到有效的监督,让有职权的人得到有效的监督,成为筑牢反腐败的屏障。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会滋生腐败。历史告诉我们,党内出现的绝大部分腐败行为,都是与权力监督缺位、失位密切相关。从小到如村会计的不上级别的党员干部,达到像周永康这样的正国级老老虎,都是失去了监督,最后形成了严重的腐败。
加强纪检监督,一直是我党纯洁队伍,严格治党的方针和政策。党成立之初,没有建立完善的纪检监察制度,出现了一些违纪党员,影响到党的发展。从党的第二届全国代表大会开始,党内就成立了纪检监察部,制定了处分条例。随着革命的斗争和党的发展,党内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在教育和处分违纪党员中,不断纯洁党的思想和队伍,挽救大量犯错误的同志。党的发展和壮大,与党内纪检监察的严格监督密切相关,监督为党做出了巨大贡献。
严格的制度,也需要严格的人来执行。党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同样的道理,党内监督管理条例,需要执法如山的纪检监察人员来认真实施。有严格、完善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却被一些做“好好人”的监察工作人员束之高阁,纪检监察制度也只能是废纸一张,起不到任何作用。
纪检监察部门混入了意志不坚定、工作能力不强干部甚至是腐败势力的卧底、眼线等,对党的事业危害更为巨大。用作监督权力、处分违纪党员干部的党内监察制度,被腐败分子拿着,就是腐败的权力。他们把这些权力用作获取腐败利益,用作保护腐败分子,用作打压党内的正直党员,会造成更为严重违法乱纪,让党内乌烟瘴气,成为了邪恶腐败势力打压善良的工具。把好纪检干部选拔关,让纪检力量真正强大,中国廉政建设才会有好的队伍做保证。(文/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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