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参与镇政府修建大桥基础工程和水毁河堤修复工程,工程完工后,镇政府写下一张2.4万余元的欠条。洛南县古城镇姜村村民姜月明拿着这张欠条,用了7年时间,都未能要到工程款。(中国经济网)
拖欠民工工程款是一大忌,给付民工工程款是理所当然的事,为什么镇政府拖欠村民姜月明工程款长达7年迟迟不还呢?高耀镇镇长杜晓平接受采访时称,这几年,陆续偿还了一部分欠款,但仍然还有50多万元的债务,镇政府资金紧张,他们也很无奈。从高耀镇镇长杜晓平的话语中,我们看到现任政府积极作为的态度和面对资金紧张的无奈,并且从中可以折射出政府经费不足、每年固定开支较多、对于给付欠款缺乏合理安排的问题。
政府拖欠工程款在基层其实是“家常便饭”。高耀镇全镇总面积13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169亩,12094人,林业资源丰富,是单一的依靠第一产业发展的小乡镇。往往这类小乡镇资金来源相对单一,几乎只能靠上级财政的拨款,缺乏充裕的资金来发展。同时还要支付乡镇职工干部及零时工每年的工资,再加上基础设施建设维修费用、农业事业、教育管理、民政管理等开支,一年的财政拨款所剩无几,甚至都已经不够了。
7年时间未给付村民姜月明一分钱,其做法确实欠妥。这是政府对于给付欠款缺乏合理安排,缺少沟通交流,忽视了劳动人民感受的表现。不能因为金额少而迟迟不还,不能先还大头再还小头,要合理安排,多方协调,让劳动群众安心。
换个角度来看,政府拖欠工程款未必不是好的体现。说明乡镇政府积极作为,在民生工程上没有含糊,为了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在完善乡镇基层设施建设上并没有偷懒。虽然短时间内让少数人有所损失,但是让大部分群众得到了实惠。当然,不是说欠款就是好的表现,这需要我们理性的看待。
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大环境下,乡镇每年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投入比例有所提高,但是县级财政每年给予乡镇的经费往往是不够的。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要想做好饭,就需要乡镇领导多想办法、多向上级争取资金、多方面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合理安排资金。这样,基层建设才能得到稳步的推进。(文/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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