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的显著位置列出了公职人员不准参加的20类饭局,提醒公职人员吃请聚会既要遵守党纪条规,分清时间场合;也要尊重当地一些风俗习惯,注意社会影响。对于一些明显违反纪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可能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的饭局,应自觉回避。(《新华网》)。
公务员作风问题一直作为一个“顽疾”难以根除,原因在于什么?就是因为缺少监督,公务员办公地方,作为封闭场所,往往群众难以实行监督,同时部分群众“主人观念”不强,不愿浪费自己的时间、精力去监督“人民公仆”是否按照法规规定为人民办实事。人民检察机关作为监察机构,也发挥对公务员群体的监督职权,但是同为权利机构,有权在手,也难免被腐败侵蚀,这样的报道也不绝于耳。
所以,加强对公务员群体的监督,防止公务员的“不作为”“胡乱作为”等违法乱纪问题,就应加大群众、媒体的监督权利,提高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让群众能够自觉的去监督,同时,防止检察机关的腐败,对检察机关作风问题进行“零容忍”,这样,一个洁身自好的政府部门才能去约束另一个部门。在法律上,也应当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约束,用法律替代法规,用刑法补充党章,对于干部作风问题,加重惩处,杜绝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腐败行为。
吉林省出台的公职人员不准参加的20类饭局的规定,旨在从吃喝之风上杜绝靠饭局来拉关系、搞派系。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一些干部通过搞门道,为自己仕途、前途铺路,说到底是干部作风问题。在“堵”的时候,也要紧抓“疏”,发挥党性光芒,帮助党员干部等公务员同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持“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双管齐下,药到病除。(文/郭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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