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了对领导干部群体的治理力度,一方面彻查严惩了一大批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的领导干部;另一方面从严从细地规范领导干部行为,从公共权力的运用到个人的食用住行,都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和约束,权力被陆续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在此厉治背景之下,一些领导干部慨叹为官不易、“官不聊生”,个别领导干部选择了“为官不为”,并成为客观存在的一种现象.
一是“不想为”。有些干部安于现状,看摊子、守位子,推着干、看着干,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有的习惯于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少,研究具体工作、具体问题少;特别是一些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愿再吃苦挨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二是“不会为”。有些干部一方面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任务不熟悉、不学习、不钻研,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在“擦边球”、“闯红灯”、搞规避变通、靠吃喝处感情、拉关系跑项目等传统打法不能用的情况下,新的办法不多、工作思路不宽,有的甚至束手无策。
三是“不敢为”。主要表现为“三怕”:一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二怕触及利益、得罪人。担心引火烧身、担心承担责任,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三怕媒体炒作、成热点。不善于、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推进工作。
“为官不为”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我们党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了问责机制,逐步建立推动“为官有为”的长效机制。
敬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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