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之后,出租车改革和网约车新规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起草两年终出台,经过了怎样的修改完善?出租车网约车如何双赢?网约车乘车安全谁来保障……8月1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做客中国政府网访谈,我们一起听听他的说法。(人民网,8月2日)
一说起网约车,大家似乎都有谈不完的话题。
无论是前期网约车规则难产,不黑不白的尴尬身份导致专车企业都十分纠结。因为如果不合法,企业需要快速调整战略针对性地去改进;如果合法,就应该大干快上加速产品迭代,提高用户体验,而不是继续冒着“开罚单”的隐患继续运营。
还是中期由于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过程的不完善,导致部分网约车司机未按照网约车专兼职从业的要求来对客户进行服务。
最令人值得关注的是由于网约车的专兼职司机人员数量的迅速崛起,导致出租车经营范围、服务人群及数量迅速缩小,从而导致部分地区出租车司机的集体罢工。
随着《指导意见》及《暂行办法》的发布,网约车逐渐从“舆论焦点”过渡到了“社会亮点”。新规的发布,不仅仅规范了网约车经营权管理制度、承包经营方式、建立份子钱的集体协商机制;同时利用便捷的互联网技术,构建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经营模式,更明确说明在新老业态当中,网约车和巡游车要实施错位经营,也是力促公平,希望二者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实现双方共赢。
为保障网约车乘车安全,新规制定了“平台担责,守住底线,加强监管”这一准则,乘客出行安全是交通运输服务不能逾越底线。一是加强事前准入把关。通过对企业、车辆、驾驶员的资质认定,对安全服务基本条件和能力进行事前把关,守住安全底线。二是加强事中事后运营监管。落实网约车平台公司主体责任,发挥其技术优势,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营运过程安全和服务管理;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服务平台的信息共享,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和日常营运全过程的监管。三是加强社会信用评价。通过建设经营者及驾驶员信用体系,保障乘客知情权及选择权,利用社会监督手段提高网约车服务质量。四是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明确平台企业为承运人后,可以厘清运输服务过程中各方权责,一旦发生事故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文/有点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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