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本来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路灯管理部门近年来贪腐案频发,案值动辄数百万元。如杭州市电力局路灯管理所原会计徐玥明,一人就贪污路灯电费588万元;湖北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局原局长沈忠斌、副局长张孝军两人“联手”贪污受贿550多万元。(人民网1月27日电)
近几年,小官巨贪的新闻屡见不鲜,先有村干部“狮子大张口”,侵吞千万工程资金,后有小科长敛财,在北京海南拥有38套房产,现有“清水衙门”的路灯管理部门一位官都不算的会计通过乱打算盘,贪污路灯电费588万元。咋一看,仿佛贪污无处不在,细一想,仿佛监督处处不在。
正如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大中城市上十万盏路灯的日常改造维护、电费支出、广告承租等方面都是巨额收支,从设计招标到验收维护,每个环节几乎都得花钱疏通。“每个环节都得花钱疏通”看似普通的话语,透露出政府“零监管”。试想,如若对路灯的设计、审计、招标、建设以及维护每个环节设有严格的程序,并公开透明化操作,路灯下的腐败将不复存在。
因此加大对政府各项目的监管是防止类似“路灯下腐败”的必杀技。首先将政府项目从启动到竣工验收所有信息“放在阳光下运行”,以加强社会监督;其次,严格工程项目的程序与步骤,减少路灯工程建设的随意性,从厉行节约、注重实用出发,严格控制路灯工程预算;对于投资较大的路灯工程,以及涉及工程项目的公务人员,纪委监察部门和审计等监督应提前介入,在工程事中和事后加强审计。如此环环相扣,“零死角”监管必能将腐败关进监督的笼子。(文/黄冬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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