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易永发)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永善县人民法院桧溪法庭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日前,桧溪人民法庭深入到辖区桧溪镇源胜村曹家坝社,成功调处了一起向家坝库区土地争议纠纷。
当事人陈某与陈某某均是桧溪镇源胜村曹家坝社村民,多年前,陈某某在陈某的承包地下面邻金沙江处开垦了荒地,后因向家坝电站建设,征收了陈某的承包地与陈某某所开的荒地,地类为花椒园。陈某认为,按本社的惯例,谁的承包地下面邻江处的荒地由谁开垦,且当初陈某某开垦该荒地时是其找给他做的,现在争议地的各种征地补偿补助费应归自已,实物指标调查时该地块已陈某某登记在户头上,因争议未解决,双方无法领到相应的补偿补助费。陈某向法庭反映情况,希望得到法庭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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