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通知》明确,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报告纪律。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大家清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实际执行的结果世人有目共睹,很多单位和个人把报告制度演绎成了“皇帝的新装”,以“云山雾罩”之术,逃避人民群众的“法眼”。岂料这种欺骗组织、公然挑战和违抗制度,造成党和政府基本诚信形象缺失,玷污党员纯洁性和理想信念的做法,已经进入人民群众火眼金星的视力范围。现在人们盼望的是,用什么样的制度和操作程序,发挥火眼金星的作用,真正的让“皇帝的新装”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让有贪腐官员不再蒙混过关。
首先要加强对位高权重领导干部监督重点。高权重领导干部面对的诱惑多,腐败危害大。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除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和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外,要深入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报告的事项和结果要通过法定程序向群众公开,让群众全程知晓。
其二、必须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行使的规范和制约。要综合运用多种制约和监督形式,拓宽监督渠道,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行政行为在阳光下运行。
第三、要重视网络监督。目前,我国网民总数已接近5亿。随着网络的广泛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在网上发表意见、反映问题,监督各级官员。利用网络平台,发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通过进一步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发挥网民的监督作用。同时注意加强对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核查网络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及时介入,有力查处腐败分子。
官员的个人事项和工作运行情况是时候告别“皇帝的新装”了,不能真的成为组织不说、纪检监察机关不说、领导同事不说、党员干部自己不说的“新装”,非要到最后网友和群众说出来了,才来忙着承认错误。如果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都要自欺欺人,那群众到底还能信任些什么?党员干部的信仰将置于何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又将飘向何方?(东 哥)
作者:
吴朝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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