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思学
“反腐”一直是近两年的热门话题,在两会召开前的一项调研报告中,“反腐监督”就以7276票成为最受网民关注的两会议题。而 “裸官”现象的存在,或许是“贪污腐败”中最让民众最深恶痛绝的。
在两会召开期间,就有政协委员提出“对‘裸官’不能仅仅止于‘一律不得提拔’,而是要‘一律不得任用’”。为何对“裸官”有如此严厉的要求?知名法学家蔡定剑教授曾言,“就‘裸官’具体而言,无论其是否存在腐败事实,其裸体做官的行为本身,首先已表明本应对国家负责的官员,却带头对自己的国家失去了信心,甚至作出损害国家利益之举,这种影响的危害远胜于‘裸官’腐败的经济问题。”
现有的“原厦门市副市长蓝甫、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许国俊、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等在逃“裸官”也给了我们沉痛的经验教训,他们在违反国家法律规章贪污腐败之余,还移走我国大量财产物资,逍遥法外,实在让人无法容忍。
“裸体做官”现象,说到底反映了这些官员对国家的忠诚、信仰出了问题,也反映出他们根本不打算和自己的人民患难与共,而是随时准备脚底抹油。在任何国家,官员不忠于自己的国家,这都是一个极端严重的问题。“裸体做官”现象在不同地方多次出现,使国家的政治、经济乃至军事安全均处于一种危险的状态,同时也使国家和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受到严重影响。也正因如此,人民才会对其如此厌恶,国家才会对其如此严厉。
为防止“裸官”的出逃,国家已采取“裸官不得任正职、要职”、“加强对裸官财、权、行的监督”、“禁止提拔”等有效措施。但要彻底消除“裸官”现象,还需加强“内部”监管。熟语说,“不怕虎生两翼,就怕人起二心”,对这些“裸官”来说,也许他们更怕的正是最了解他们的亲人。加强对“裸官”亲属的廉政教育、完善“贪污腐败”的连带责任、提高为官家属的反腐意识,合理利用“内部监管”这把锋利无比的“利剑”,从而从根基上消除腐败、消除“裸官”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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