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县域经济新闻网讯:近日,本网接到河北泊头市张庄子镇五里屯村村医代桂领实名反映,泊头市卫生局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不规范,不健全,截留、挪用村医补助经费,并套取帮扶村卫生室建设专项基金等问题。
乡村医生是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力量。乡村医生也是工作在农村卫生第一线,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服务,承担疫情报告、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为维护农村居民健康发挥了不可代替的作用。新农合更是国家建设新农村的利民政策,泊头市卫生局真的敢视国法而不顾,明目张胆截留、挪用、套取国家公共卫生经费吗?本网工作人员带着疑问对此事进行了走访。
7月29日上午10时许,笔者在泊头市卫生局见到了该局的王副局长,笔者说明来意,并给王副局长看了反映人的实名反映信。王局长对笔者说:代桂领反映的是吧,不看也知道是他反映的,我们他反映的情况市纪委已经给我们下了调查通知(笔者已看到泊头市纪委给卫生局的通知,内容大致是:让泊头市卫生局调查落实代桂领反映的情况,调查结果报市纪委和转与反映人代桂领)。在交谈中,王副局长说,在新农合上那他们是按省卫生厅、沧州市卫生局的相关规定办的,并说他们正在查反映人一些有关问题。笔者问是查反映人一个人还是全市都查时,王副局长说:查了一二十家村医。最后笔者提出到有关村卫生了解一下时,王副局长对笔者说,你先看看省、市有关规定在去了解,到下边,他们不会说我们好话。
下午3时许,笔者没有直接到反映人的村了解,到了附近的几个村及别的乡镇村了解了一下。代桂领反映的情况在笔者走访过的村医中多数情况存在。
据反映人代桂领说:他只是泊头市张庄子镇五里屯村卫生室的一名医生,他的卫生室也是村里唯一指定的新农合定点门诊,以前村里人都喜欢到他的卫生室看病,现在只因为他反映泊头市卫生局的情况,泊头卫生局就暂停了他新农合定点,村民来看病不给报了,并又重新定了一家卫生室,难道这不是打击报复我吗?
代桂领说,按国家规定从2009年11月份开始规定村医基本公共卫生费每月不低于200——300元,泊头市1000多个村医只领取了2011年和2012年的费用4800元,2010年和2013年的不知去向。
还有健康档案费问题,泊头从2011年开始建居民健康档案,按国家规定应该是25元,可泊头按30元,这部分资金,乡村按6:4分配,直到现在这部分资金我们也没有领到,这些资金到底去哪了?
7月30日,笔者对泊头季家八里庄村、前高尧村、泊头富镇司官屯村等十几个村进行走访,在走访中,笔记了解到,泊头卫生局不仅在新农合问题上存在问题,而且在健康档案费、村医务室基础建费、收取检测费等均存在违规问题。就此,本网也咨询了有关部门及专业人士,他们均表示:如此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损害了国家对于新农合的政策,损害了农村村医应得的合法利益,损害了群众的根本利益。
对于泊头卫生局的相关问题,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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