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有媒体报道了“韩城发生高考替考事件,被替者父亲为公安系统民警”事件。6月13日上午,韩城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调查组,采取有力措施对该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处理。(6月14日 新华网)
6月8日下午,韩城市新城二中高考考点英语考试时,监考教师在核对考生信息过程中,发现象山中学高三(20)班考生习某某神色异常,疑似替考,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启动调查程序。在确认该考生存在替考违规问题后,按照有关规定,经陕西省、渭南市督查团确认,当场填写违规记录单,并上报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习某某在高考中找人替考,作为市公安局金城派出所所长的习生林,没有予以制止而受到处分,在笔者看来,是合情合理的。
也许有人会提出质疑,儿子找人替考,关其父什么事,作为父亲的习生林,并不一定知道儿子找人替考。但笔者以为不然,高考是人生大事,关系着每个学子的未来发展,作为父亲,必定非常关心,儿子找人替考的事,也必然了然于心。并且,根据最终处置结果,也可以看出习生林必定知道儿子找人替考的事,才做出免职处理。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作为父亲,关爱自己的儿子,替他的前途着想可以理解,但习生林的爱已经走偏,为了将儿子送入一个好大学,习生林违背了一个党员干部最起码应遵循的道德准则。首先,找人替考,即便考得更高的分数,那也不属于自己,于心来说有愧,即便上了一个好大学,未来也不一定就发展就好;其次,找人替考,必然造成不公平竞争,对其他学生产生影响,于人于己都没有任何好处。
为了儿子不确定的前途,放弃自己的道德标准,习生林的做法,笔者不敢苟同,无论是作为一名父亲还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习生林都是不合格的。身为父亲,理应为教育儿子负起责任,在儿子思想偏离轨道时,要及时导正,让他保持身心健康。身为党员干部,在儿子的教育上要更加严格,在他即将犯错误时,要及时制止,不仅要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也要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子女。
因此,在笔者看来,对习生林做出免职处理符合情理。此次事件,也值得所有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不仅要严格要求自己,也要严格要求身边的人,不能对他们放任不管,更不能纵容他们违纪违法,要时时刻刻严于律己,更要时时刻刻严以律人。
作者:李小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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