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反映称,“五一”期间他们在三门峡黄河库区黄河公园游览时发现一暗道排污口,暗道内大量排放着污水,在未经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就直接流入黄河。使黄河库区的安全饮用水被严重污染,给三门峡市及下游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很大的威胁。为了解事情的详细情况,5月21至22日本网工作人员来到三门峡市黄河库区所在地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调查走访。
距黄河大桥500 多米处的污水排放口
黄河公园一道风景线:排污暗道涌出刺鼻的臭味和哗哗的水声
21日在知情人的引领下,本网工作人员在黄河的南岸,很快来到了污水排放口处,污水排放口位于三门峡市通往山西平陆县黄河大桥的东边约500多米处,旁边就是三门峡市第三水厂的取水口,两者相距百米之遥。走近污水排放处,远远的就能闻到刺鼻的臭味,同时伴有哗哗的流水声。现场看到在污水口的上方修建有一水槽,水槽是从河岸处通向黄河库区的通道,而水槽里表面上看并没有水从这里流过,寻着水声去找,不难发现在水槽的下面有一暗道,暗道内浑浊发臭的水从这里经过,通过管道流进黄河库区。
暗道内排出的污水臭气熏天
2004年河南省水利厅在三门峡紧邻污水口排放处的三门峡
黄河大桥处指定的饮用水源区黄河库区后川工程管理所
在距离污水口上面不足100米处有所大院,门口的牌子上写有,三门峡黄河库区后川工程管理所,旁边还有河南省水利厅竖立的开发利用区(饮用水源区)的标牌,上面书写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黄河从何家滩到三门峡大坝,划定为黄河三门峡水库开发利用区黄河三门峡饮用工业用水区,全长33.6公里,水质保护目标为Ⅲ类,为满足人民生活用水需要,禁止在该区排放或进行污染水质的开发利用活动。
排污不解决,群众很无奈,安全饮水不安全,怎谈身心健康。
三门峡市湖滨区后川村
在三门峡市黄河公园一位后川的村民说:这个排污口已经有好多年的时间了,我们附近的居民大都不吃这里的水,都是吃自家井里的水。
这附近有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吗?本网工作人员问到。
“黄河公园附近企业是没有,污水处理厂以前有一个,后来也搬走了,现在离这里很远。”后川的村民答道。
知情人士透露,该排污口所在地为三门峡市湖滨区管辖,污水未经任何处理而直接流到黄河的现象已有多年的历史。群众也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问题,均未有结果。
而在2006年3月一篇题为《三门峡水文局圆满完成库区入河排污口调查工作》的文中写道:库区入河排污调查工作自2005年5月开始至今,历时11个月,分丰、平、枯三水期先后于2005年11月、12月共6次外出采样。排污口采集共120个水样,支流口采集107个水样,对每个水样进行了9样监测,监测数据共2000余组。同时对库区入黄排污口和支流口的地理位置进行了GPS定位、现场拍照和录像。
门口六块牌子分别为以下单位:
黄河水利委员会三门峡库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黄河水利委员会三门峡库区水文水政监察支队
黄河水利委员会三门峡库区水文水资源局
黄河水利委员会三门峡库区测绘大队
水利部黄河三门峡库区水环境监测中心
水利部国家环境保护局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三门峡库区局
一个门口 六块牌,管不了库区水的事
黄河水利委员会三门峡库区水文水资源局
了解排污的相关情况,本网工作人员22日来到了三门峡市水文水资源局,在水质检测中心一位姓白的工作人员解释说,这属于一种社会现象,我们这里只负责检测、也负责调查,至于执法不是我们的工作,其他事情你们去局办公室问吧。
在局办公室彭主任接待了我们,彭主任说:“这事我们给相关部门说一下,给水政科联系一下。”办公室另一位姓卢的工作人员答话道:“这个事不说了,这个事是政府管的事,无论是提水还是排污这些工程都是政府建的,你找他们好了。再说了这个地方的排污是属地管理,是市环保局管。我们只负责水质和水文的监测,不能说我们每天都在监测吧!我们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监测,目前我们对这个地方一直也在24个小时进行着监测。
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
环保局的说法
随后,本网工作人员又来到了三门峡市环保局,在环保局办公室,见到了办公室张主任:“按照规定你们应该到法制宣传科。”在法制宣传科见到了胡科长,胡科长说:“先让我们监察的人员查一下吧,有了结果再说。”
5月27日,三门峡市环保局办公室一名姓姚的负责人打来电话称:暗道排污口确实存在,主要是生活污水,因为城市建设,附近村里产生的污水没有接到市政管网上,产生的污水就只有一直流入黄河。排污暗道应该是水利局修建的,修建的初衷也不是为了排污,主要是为了泄洪,由于原来的那个污水口距离泵站太近,怕会影响到三门峡市内的饮水安全,所以又往东延伸了。今年三月份,高副市长也带队来看过,并指示有关部门尽快处理此事。
暗道排污的问题什么时候解决,环保局没有明确作出回复。暗道排污出口往东延伸的再远,排出的污水不还是进入三门峡库区吗?既是三门峡市的人民喝不到污染后的黄河水了,可是下游的亿万人民群众呢?
既然排污,为什么不公开排放,何必再修个暗道,耗费人力物力,在掩盖什么?难道也是某些领导的所谓政绩?
这些年一直在报道某些企业非法暗道排污,相关执法部门采取了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反观三门峡市向黄河饮用水源区暗道排污多年,合法吗?谁应该承担责任,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又该是什么?环保局,三门峡库区水文资源局,水利局及相关部门就暗道排污问题上扮演了什么角色,他们的职责又去了哪里;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了渎职。
很显然,这种行为与《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讲话的通知》的精神格格不入;《通知》指出,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为各项工作确立一个较高标准的要求,切实增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政治责任感。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要自觉担当起责任,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要确立较高标准,始终贯彻整风精神,聚焦“四风”,有针对性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要讲认真动真格,通过改进作风及时有效解决问题,不达标准不交账。要严格按标准检验活动成效,把是否做到言行一致、解决问题,作为党员、干部考评的重要依据
2013年12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难道这样的政策在三门峡相关职能部门处出现了棚架?
家用水、三门峡第三厂取水口东100米处水样和暗道排放的污水(从左至右)
为确定该污水的成分,本网工作人员分别在三门峡市第三水厂取水口东侧100多米处,及暗道入黄排污口处各提取了水样,目前已送往相关部门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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