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禹州维盟公司称被毁谤的文章
河南维盟工贸集团律师声明
4月4日,河南维盟工贸集团就其企业名誉遭部分网站转载发布负面信息毁谤一事发表 律师声明。日前,一篇名为“禹州维盟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债主质疑政府监管缺”的所谓新闻稿件被一些不法网站经营者恶意转载,河南禹州维盟工贸集团郭振西委托律师对肇事网站未经核实转载发布有损维盟企业名誉,造成维盟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发出严正通告,责令相关网站经营者立即停止上述侵权行为,停止一切未经正式新闻采访擅自发布转载对企业进行诋毁和敲诈的侵权行为。以下为律师声明原文:
律师声明
受河南维盟工贸集团委托、河南元慧律师事务所指派,就某些网站未经核实转载诋毁企业名誉的信息,并依此要挟企业支付删稿费用等事宜,正式声明如下:
近日,河南维盟工贸集团发现一些新闻网站、贴吧、论坛和个人博客等网络载体转载发布“维盟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等所谓新闻报道,并杜撰出有人为此喝农药的等极端情况,造成相关公众误认为河南维盟工贸集团运营存在问题,严重影响企业发展,导致企业运营受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河南维盟工贸集团从未接到新闻媒体联系采访所谓非法集资的邀约,更没有接受过任何新闻媒体针对所谓非法集资的相关采访活动。经多方查询,我们也未找到能为所谓“维盟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报道负责的新闻媒体,且,目前部分网络载体发布的所谓“维盟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等信息均没有新闻记者和新闻媒体署名。
依据法律规定,这些网络载体未经核实转载发布关于河南维盟工贸集团非法集资毁谤信息,甚至以此要挟企业支付“公关费”的行为,欺骗和误导相关公众对企业的判断,不仅侵犯了河南维盟工贸集团的名誉权,而且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和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给公众和消费者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并使河南维盟工贸集团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为维护公众、消费者和河南维盟工贸集团的合法权益,我们在此严正通告存在上述情况网站的经营者:立即停止上述侵权行为,删除相关网页,停止一切未经正式新闻采访擅自发布转载对企业进行诋毁和敲诈的侵权行为。
我们将对存在上述情况网站的改正情况予以监视,并视改正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必要法律手段追究上述网站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河南元慧律师事务所
李律师
杨律师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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