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水淹车引发一场拍卖合同纠纷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陈艳艳 张熠
本报讯 花34万多元买到的二手宝马车,因车子是在余姚大水中被淹过的,有8个部位的零件缺失,影响到了安全使用。这下,买家台州一汽车服务公司将北京某机动车拍卖公司告上了慈溪法院,要求解除拍卖合同。
案子本来因管辖权异议被移送至北京的法院,不过,2月8日,在案件移送过程中,原告撤诉了。
2013年11月,台州的这家汽车服务公司参加了北京某机动车拍卖公司在慈溪举办的拍卖会,拍品是一辆宝马汽车。这辆车由于在余姚大水中被浸泡过,所以价格特别便宜。最终台州这家汽车服务公司以34.8万元的价格拍下,并在成交确认书上签了字。
随后,拍卖公司的工作人员领着汽车服务公司代理人彭某去现场查看车辆情况。彭某打开车门查验才发现,车子的CIC (CD)系统、高级仪表、收音机数字模块等8个部件缺失,直接影响汽车的安全使用。
彭某当即就提出了异议,拍卖公司则建议彭某可以委托4S 点寻找相关部件。然而,4S店表示,这些部件很难找到,即便全部找全,他们也很难进行安装。随后,彭某多次与北京的拍卖公司进行交涉,但均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2014年1月,台州的这家汽车服务公司将北京某机动车拍卖公司告上法庭,认为拍卖公司刻意隐瞒了宝马车缺失8个零件的事实,构成先行违约,违反了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造成拍卖合同完全无法履行。因此,请求法院判决解除拍卖合同,并退还保证金5万元。
在慈溪法院审理的同时,两家公司也在相互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汽车服务公司撤诉,拍卖公司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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