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神秘的夜晚,在广州体育馆“七号公馆”的一间KTV包厢里,一个叫陈列坤的律师通过关系把一个叫做刘秉锋的前广东省厅级公务人员介绍给一个涉黑组织头目宋志永认识,从此刘秉锋就走上了一条为涉黑组织行贿党政机关干部的不归路。
2014年4月15日,广州市公安机关打掉了一个涉黑团伙,该涉黑团伙主要成员宋志永、曾庆伦、陈炳坤、陈义飞、刘秉锋等人被抓。
据相关参与事件调查的民警透露,多人在口供中提到他们之所以能进行多项经济违规操作,并进而爆发“4·15”刑事伤人事件,都与广东省某副秘书长周德平和某参谋王久利有关。
原来宋志永找到刘秉锋后,通过重金收买的方式让其为他办事。2007年,宋志永让刘秉锋利用担任公务员的“便利”为其起草“新中国大厦处置方案”,宋志永的目的是盘活新中国大厦,使其利益最大化。当时,刘秉锋就是通过周德平把这份方案提交给时任广东市副书记的张桂芳处理的。因为事情办得顺利,宋志永给予刘秉锋厚酬的同时,即安排每个月给予刘秉锋20万的“活动经费”,让其为自己的非法行为“买路”。
刘秉锋在口供供认不讳:“我按每月5万元的数额,每隔两三个月去一次周德平的办公室,将钱送给周德平……一直给到2011年的‘4·15’事件爆发后。”“从我送钱的开始到结尾,这样固定送钱方式,我大概一共给他送了约200万元的人民币。还不包括逢年过节另送的四五十万。”刘秉锋还交待:“4·15”后,宋志永紧急召集党羽磋商解决方案,当时参与讨论的人包括王久利、刘秉锋、孟卫国等。”
现在,宋永志等人已经伏法,但是,他们的保护伞——周德平和王久利至今没有受到一点点党纪国法的惩罚,截止到记者发稿为止,至今毫发无损。
黑社会组织办事违法乱纪,甚至做出伤人害命、伤天害理的事,不仅扰乱社会治安,危害社会稳定,而且往往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理应得到肃清。然而,在党中央强调长治久安、依法治国、严惩腐败的当下,某些党政机关干部知法犯法,为虎作伥,养虎为患,情节更加恶劣、影响更加深远,理应得到更加严肃的处理。希望相关纪律部门能加强监管,从严治党,从而还社会一个彻底的公平,否则,一朝这些坏人、蠹虫得势,其坏更大,其恶更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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