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底,商洛市商务局八十多岁的退休老干部王连龙刚装修好分到的大房子,眼看着就能住进新房,没想到却被商洛市商务局法制科科长强行入住,直到2013年初王连龙老人去世都没能住进属于自己的新房子。面对记者,抢房的法制科科长很不以为然。(5月29日 网易网)
这套房子是2005年商洛市商务局的集资建房,之前对房屋已经进行了分配,并且每户都在分配表上进行了签字确认。这抢房科长表示,绝大多数都是通过抢占房屋的,对于自己抢占的行为还振振有词,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这让笔者不解的是,为何这样一起荒唐的事件会发生在行政单位内部,甚至身为领导干部对于自身的行为还很不以为然。试问这样的胆量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既然这位抢房科长表示,一大部分的人都是抢占房屋的,难道主管部门没有人管吗?任由其谁能抢到就得到吗?这背后到底又是怎样的秘密呢?抢占他人物品的行为和强盗又有什么分别呢?
据悉,房子被抢占后,房屋所有人进行了多次上访,商洛市领导也对此事做过批示,但一直没有解决。这暴露出的官本位思想极其严重,官大压倒一切,在职的甚至比退休干部更高一级。
然而,面对这种种疑问,负责分房这件事的领导却不愿提及此事,这种避而不谈的表现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
笔者希望,相关部门能站出来将事件说清楚,给广大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文/张雨竹)
作者:张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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