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专家指出,已经走过18年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应当在进一步细化、制度化、体系化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前进,使之真正成为反腐败的利器。(12月30日 新华网)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作为党内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干部监督和管理的重要举措。改革开放以来,少数领导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宗旨意识逐渐淡薄,让腐化堕落的思想占了上风。歪曲的权利和利益观使得他们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甚至将人民赋予的权利变成了以权谋私的工具。
由于领导干部是手握权力的特殊群体,他们的家事、个人的事往往已超越了私事和家庭的范畴。一些领导干部在“八小时外”的行为举止和在“八小时内”大相径庭,“八小时外”的生活堪称“纸醉金迷”,如此道貌岸然,实在是有违公家公职人员的身份。因此。实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社交圈和生活圈等各方面的监督,对预防腐败具有重要意义。
对此,党政机关要加强督促检查,彻底整治党员干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同时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其责任,才能进一步促进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姓名:李贞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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