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珺
本报讯 近日,义乌法院审结一起以“丢捡钻石戒指”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的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洪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2000元罚金。
洪某来自福建南平。2013年5月至10月期间,洪某伙同他人以捡到“价值不菲的钻石戒指”的幌子骗取路人信任,主动提出路人“见者有份”分钱,将“钻石戒指”留给路人,自己去取钱,要求路人给予一定财物担保,从5名被害人处骗得黄金戒指、黄金项链、手机以及现金等物,总计价值1.3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
Copyright @ 2001-2013 www.chinajk.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健康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登新闻、资讯等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未经书面授权,转载注明出处
未经中国健康网书面授权,请勿建立镜像,转载请注明来源,违者依法必究